浙江公司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受聘担任全国首家汽车交易仲裁院仲...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0
11月12日,全国首家汽车交易仲裁院——杭州汽车交易仲裁院举行隆重的成立暨揭牌授牌仪式。浙江公司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所长王纲受聘成为该院首批仲裁员。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杭州市提前进入汽车社会。据统计,杭州汽车消费以年增15万辆的速度在提升。据权威数据,截至今年9月,杭州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汽车保有量为52.2万辆。汽车已成为杭州市民的基本消费品,由此带来的汽车消费争议也越来越多。汽车争议包括汽车整车生产、整车交易、二手车交易、汽车零部件交易、汽车配件用品交易、汽车维修与服务等与汽车相关的生产、销售及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
由于法律的不完备、取证难度大等原因,汽车消费争议存在着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等特点。为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杭州法制环境,使仲裁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杭州区域汽车市场建设,浙江省汽车市场专业协会、杭州市汽车配件用品商会、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杭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杭州市仲裁委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组建杭州汽车交易仲裁管理委员会,专门办理与汽车相关的仲裁案件。据了解,汽车消费争议仲裁是解决消费争议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行政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共同构成解决消费争议的完整机制。
首批杭州汽车交易仲裁专业仲裁员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与四个汽车领域协会、商会(浙江省汽车市场专业协会、杭州市汽车配件用品商会、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杭州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推荐的98人组成。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近年来,在汽车交易领域开展了相关业务,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并以认真负责、细致公正的良好工作业绩得到了各方的赞誉。此次成立杭州汽车交易仲裁员,该所人员成为首批98名仲裁员之一。
据法律专家介绍,将仲裁机制引入解决汽车消费争议工作,是新时期对汽车消费争议处理工作的积极探索,是多元化调处争议的需要,创新了汽车消费争议调处机制。汽车消费争议仲裁具有五大特点:一是自愿、公正、独立。仲裁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自治原则,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二是高效、便于执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三是简便、快捷、审理灵活。消费争议仲裁材料齐全的,一般当天受理,当天结案。四是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限制,当事人不论在哪个区域发生消费争议,均可自愿到仲裁庭解决纠纷。五是仲裁审理保密性强,实行不公开审理。(浙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