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获海口海事法院好评
发布时间:2009-12-29 浏览次数:0
2009年6月27日,浙江公司所属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以下简称鉴定所)专家远赴海南省海口海事法院,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损失追偿纠纷一案出庭质证。庭审中,专家组公平公正、据理力争的作风赢得了法院的一致好评。
2007年12月21日,一艘从海口驶往上海的满载着海马轿车的货轮航行至舟山群岛海域时,货舱突冒浓烟,虽然采取了必要的灭火措施,但还是造成了巨大损失。据估算,此次事故涉及的标的物价值达4000余万。事发后,货运方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鉴定所对标的物车辆进行火灾原因鉴定及货物损失鉴定,同时,受相关方委托参与本案件鉴定的还有上海悦之保险公估、广州海政公估、海南价格评估事务所等机构。由于鉴定所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因此获取了最完整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同时作为入册最高人民法院的鉴定机构,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也就更具权威性。
在庭审中,本案的原告太平洋财产保险及第三人海南马自达公司向鉴定所人员提出大量刁钻问题,问题不仅有“汽车大灯功率”、“线路老化短路”的专业问题,也有“蓄电池容量”、“车辆识别码”等偏门问题,更有“明火与外来火源的关系”等具有诱导性的问题。在4个小时的质证时间里,鉴定所人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回答问题丝丝入扣,不露任何破绽。
当天庭审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但鉴定所在出庭质证时所提供的证据将对最终判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出庭质证,不仅提高了鉴定所在海事公估领域的知名度,同时也为鉴定所积累海损公估经验,提高海事大案要案经办水平奠定了基础。(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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